根据海南省教育厅颁发的《关于做好我省2009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基础会考工作的通知》(琼教[2008]9号)和《海南省2007年普通高中基础会考考务实施细则》(琼教[2007]19号)的要求,以及《海南省2008年普通高中基础会考工作日程表》的时间安排,我省2009届普通高中在校学生申请补充建立或变更基础会考考籍及选报基础会考考试科目的工作即将开始,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考生申请补充建立基础会考考籍问题
具有本省普通高中学籍的2009届在校学生,至今尚未申报建立我省基础会考考籍的,应在3月24日至3月28日期间,向所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其中参加本省2006年中考已获得我省普通高中学籍的,需填写《海南省2009届普通高中学生补充建立会考考籍登记表》,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本人及法定监护人户籍材料;省外就读学生转入本省学校内的,需提交经海南省教育厅批准确认学籍的《海南省中小学生转学联系表》、本人的身份证、本人及法定监护人户籍材料。
以上考生经市县招生办审查合格并报省考试局会考处同意后,到所在市县招生办办理报名建立考籍、选报基础会考考试科目和交费手续,领取“会考报考卡”,并于4月10日至4月18日登录海南省考试局网站(网址:http://ea.hainan.gov.cn)的《海南省高中会考门户站》,凭“会考报考卡”卡号和密码进入“普通高中会考报名系统”,填报本人的基础会考基本信息和选报基础会考考试科目,并按所在市县招生办的通知到指定的地点拍摄本人的电子照片。
本人学籍挂靠在本省普通高中学校但在省外学校就读的学生,不得申请补充建立基础会考考籍。
二、关于考生申请变更本人基础会考考籍的问题
1、申请变更考籍的对象:已建立了我省基础会考考籍、按照《海南省普通高级中学学籍管理规定》经批准转学等原因变更了本人学籍的本省2009届普通高中在校学生。
2、申请变更的时间和地点:考生须在3月24日至3月28日期间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
3、申请变更的程序及要求:
申请变更的程序
(1)考生须在以上规定的时间内向就读学校提交学籍变更审批件,学籍变更审批件应符合海南省教育厅颁发的《海南省普通高级中学学籍管理规定》的要求。
(2)考生所在的市县招生办在3月31日至4月1日汇总并审查考生的申报材料,合格的填写《海南省2009届普通高中基础会考考籍变更情况登记表》,连同考生提交的相关材料上报省考试局会考处。
(3)省考试局会考处复审考生的考籍变更申请材料,符合《海南省普通高级中学学籍管理规定》的,做出同意考籍变更的处理意见,并给考生提供新的考籍号码和注销原有考籍号码。
申请考籍变更的要求
省内普通高中学校的转学学生,须提交经转出学校和转入学校批准同意的《海南省中小学生转学联系表》,转入学校审查考生的转学手续是否完备,转出地和转入地的市县招生办审查考生的《海南省中小学生转学联系表》是否已报当地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县招生办备案。
三、关于考生申报基础会考考试科目的问题
1、申报基础会考考试科目的对象
具有本省学籍且已建立基础会考考籍的2009届普通高中在校学生。
2、报名要求
凡本省2009届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均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选报基础会考考试科目,参加2008年6月举行的基础会考。因病等原因不能报名的,必须出具相关部门的证明,填写《海南省2009届普通高中学生申请参加2009年基础会考考试登记表》,经就读学校批准并报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3、申报基础会考科目的时间及办法
(1)3月24日-3月28日,考生向就读学校交纳基础会考考务和成绩证明书费用,办理报名手续。
(2)4月10日-4月18日,考生登录海南省考试局网站(网址:http://ea.hainan.gov.cn)的《海南省高中会考门户站》,凭“会考报考卡”卡号和密码进入“普通高中会考报名系统”,在阅读并确认《考生考试诚信承诺书》后,填报基础会考考试科目并在网上进行确认。
(3)4月18日24时“普通高中会考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逾期不再受理考生的申请。
四、关于已建立基础会考考籍的考生更正有关信息的问题
1、更正考生和法定监护人的姓名、户籍所在地等基本信息
考生须于3月24日至28日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交户籍部门出具的姓名变更证明材料及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月31日至4月1日市县招办汇总并审查考生提交的材料,符合要求的分类填写《海南省2009届基础会考考生信息更正表》,连同考生提交的证明材料原件及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审核人签名)送省考试局会考处复审,合格者给予更正处理。
2、更正身份证号码
考生身份证号码输入错误或更换第二代身份证号码导致身份证号码变化的,于4月10日至18日上网选报基础会考考试科目时,按照“普通高中会考报名系统”的提示,准确输入本人正确的身份证号码并提交,省考试局服务器将保存考生最后一次确认提交的身份证号码。
海南省考试局
二OO八年三月十日